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为做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决定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申请参加备案评选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团队;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向通信管理部门办理ICP备案;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为自主开发的,需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利用第三方产品,则必须具有产品开发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6、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7、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中,没有下列行为:①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②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③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④不服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⑤学员投诉较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⑥泄露学员个人身份信息。
(二)师资要求
拥有稳定的、具有丰富网络教学经验的师资团队,授课教师不少于40名,其中具有会计类副教授以上或会计类高级职称授课老师不得少于10人。
(三)课程要求
1、具备较强的课程研发能力,可独立开发会计领域各层次继续教育实务网络课程;会计、财政、金融、税法、经济法类、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相关课程不少于300门,累计课时不低于500学时,会计业务知识的课程达到70%以上。每年新增课程不低于30门,每年新增课时不低于120学时。
2.能根据财政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和我省会计人员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网上培训课程。对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政策,能及时按要求设置对应教学内容。
(四)网站功能
1、学员登录
具备会计人员报名登记功能,根据要求做好与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和匹配认证功能。
2、网上选课
每门课程至少提供10分钟的免费试听。课程应设置“学员自行选课”,即可一次性选择多个学习视频,考试合格后计分回传数据。同时也要设置“网校帮我选课”,网校根据学员所需学分给学员推荐课程。
3、学员缴费
支持微信、支付宝、网银等多种支付方式,可提供发票。
4、网上听课
具备电脑端和手机APP等多种学习方式,支持三分屏、全屏幕等播放效果,支持主流的浏览器:包括IE(8.0及以上版本)、Chrome、safari、firefox、360安全浏览器、QQ浏览器等。
学员可随时登陆继续教育页面进行学习,课件可以回放(不计时)、自动记录培训时间,并实时查询每门课程的学习进度及详情。
5、在线考试
学员在完成全部视频课程学习之后需进行在线考试,考试合格才视为完成继续教育,考试题目数量不低于20题,题型包括但不限于单选、多选、判断。学员考试不合格的允许重考,直至合格。
6、回传数据
开发数据交换接口,按照会计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将完成学习的学员信息回传至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学习的学员统一在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合格证,网络培训机构不得单独提供合格证明。
7、在线客服
提供免费客服电话、电子邮件、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为会计人员服务,同时保证每周7*16小时的人工电话客户服务,及时解答学员问题。
8、其他功能
①具备防作弊功能。采取多种方式防止学员作弊,如学员在线学习时,一个浏览器不能同时登录多个账号,后台统计可疑IP。听课过程中每10-20分钟不定时不规则弹出对话框,一个课时至少2-3次,考核学员是否实时在线听课,防止拖进度条,保证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效果。②查询功能。系统管理人员及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可以按继续教育年度、时间段、分数段、地区段、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等实时查询学员学习情况信息。③汇总统计功能。可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每年度继续教育报名、缴费、听课、已完成人数、未完成人数进行相关统计汇总。④评价体系。网站建立学员评价体系,能够对课件、老师进行评价,并且形成数据库,可由系统管理人员及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调阅、分析。
(五)技术要求
1、拥有独立网络域名用以运营远程教育网站。
2、能够保证学员稳定流畅在线视频学习。应在国内建成有专业的服务器集群和开通云服务平台,并配备负载均衡、防篡改设备及WFA防火墙。网络带宽不低于500M/bps(且能随时扩容),接入网络并发用户数上限峰值要求达到50,000人,能支撑30万以上学员,每路在线教育视频流不低于256K/bps。视频播放达到30帧每秒,清晰度达到720P。在网络速度正常的情况下,要求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系统对用户日常操作的平均响应时间不高于10秒。
3、系统设计采用市场领先和成熟的技术,课件制作采用业界先进完善的流媒体技术,确保学员能流畅的进行网上学习。
4、系统应具备适应性和可扩展性,采用易于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体系结构,技术架构能在2天内支持扩展到以往历史同时在线学习的最高峰值×1.2的系数并发量,并有可持续改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5、能够保障安全平稳、顺利学习的网络学习环境。为保障网络安全免遭病毒侵袭,应采用完备的硬件软件多层网络防护体系。数据具备双机热备、异地备份等多种备份方式,如出现不可控的系统灾难(火灾、地震),能在3天内恢复系统功能。采用高端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设备,具有网络安全与防病毒一体化解决方案,并建立服务器和网络实时监控报警体系,在线学习网络出现问题时,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
(六)经验要求
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为3个以上省级财政部门(我省除外)提供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服务的经历,且反响良好。
二、备案资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填写《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对照备案条件中对机构基本情况、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网站功能、技术设备等的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证等复印件。
(三)承担培训的师资队伍名单。包括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协议、职称证书等复印件。自有师资的,应同时提供社保证明。
(四)课程清单及网站课程类别、名称、时长的网络截图证明材料。
(五)2020年以来为各省提供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服务且反响良好的证明。
(六)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
三、备案时间
备案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备案资料的,以查询到的物流信息中显示的发出日期作为资料报送日期。
四、其他事项
1、各备案单位应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备案资格。
2、本次备案资料应装订成册并附详细目录,接收方式为现场报送或邮寄,不接受电子文档。
3、我省将对参加备案评选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评价,择优入选。
4、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将根据备案情况适时安排下一步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 谢晶晶
联系电话:0731-85165793
联系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1215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备案表
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5日